【87号令第七十七条】一、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七十七条是关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和程序规定的重要条款。该条款明确了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应依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系统性、客观性的评审,确保评标的公平、公正与科学性。
第七十七条的核心内容包括:评标委员会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不得擅自改变评标标准或采用未经公布的评标方法;评标过程应保持独立性和专业性,避免受到外界干扰;评标结果应以书面形式记录并归档备查。此外,还强调了评标委员会成员在评标过程中应严格遵守职业道德,防止出现不正当行为。
该条款的设立旨在规范政府采购评标行为,提高采购效率,保障采购质量,同时防范腐败风险,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
二、表格展示
| 项目 | 内容说明 |
| 法规名称 |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 |
| 条款编号 | 第七十七条 |
| 核心内容 | 评标委员会应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评审,不得擅自更改或使用未公布的方法。 |
| 评标原则 | 公平、公正、科学、规范,确保评标过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
| 禁止行为 | 不得改变评标标准、采用非公开方法、受外部因素干扰。 |
| 评标要求 | 评标过程应有书面记录,结果应归档备查。 |
| 职业道德 | 评标人员应遵守职业操守,防止利益冲突和不正当行为。 |
| 目的意义 | 规范评标流程,提升采购透明度,保障政府采购质量。 |
通过以上总结与表格展示,可以清晰了解87号令第七十七条的具体内容及其在政府采购评标中的重要作用。该条款为评标活动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和操作指南,有助于推动政府采购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